关于评选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8-10-19浏览次数:774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关于评选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通知

依据学校工作布置,现将2018年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评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安排通知如下:

1、评审依据《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津工大[2014]68号)和《全日制研究生学业、社会奖学金评定办法(2017年修订)》(津工大电气 [2017] 2号)(简称“实施细则”,附件1);

22016级、2017级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参评,延期毕业的研究生不具备参评资格;

3、参评2018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请仔细阅读本通知及评审办法。须于1026日(周五)1500前将本次申请奖学金要求提交的各项材料提交至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4D308,孙老师处(备注:1151500之前可对20161026日(含)之后的各项成果证明进行补交,补交对于20161026日(不含)之前的各项成果的补充提交不予计分):

(1)以压缩包的形式将个人评奖信息发送至dqxyd308@163.com,压缩包命名与邮件主题均为“2018年学业奖学金评审资料-年级(16级或17级)-姓名-学号”,收到电气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D308的自动回复表示提交成功。

邮件信息内容需包括:

(a)除“通知”及“实施细则”之外的各项附件,信息填写完成的各文件命名时需在最后添加姓名,各文件需提前知悉填写方法,严格按照提示执行,提交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计分表》(见附件2)只保留申请人的个人表格,其它年级及其他专业的备用模板不需保留;

(b)评分项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电子版(拍照、网页截图或扫描版均可),证明文件的命名与计分表提供的内容保持一致,文件整合需建立文件夹,命名为“加分依据-姓名”;

(2)提交的纸质版文件需与电子版文件统一,如有不实的情况需要个人承担相应责任。文件提交顺序为:

(a)《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材料列表》(纸质,见附件4)由申请人填写后,作为佐证材料封面,须悉知评分方法,申请人及申请人第一导师都进行手写签名方可生效;

(b)《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份,正反面打印,申请人手写签名,申请人第一导师签署意见并手写签名,申请理由自行编写,但需对于本次申请提交的各项佐证成果进行详细说明,说明细则可参考计分表中的各项要求,审批表上所有日期请均不要填写;

(c)《关于研究生严格遵守学术道德的证明》(见附件5)文件纸质版,需由申请人第一导师手写签名。

(d)《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计分表》(见附件2)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材料列表》(见附件4)中提及的各项加分项的所有相关佐证纸质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不能准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的,一律不予加分,过期不予补充,佐证材料要求详见评定办法的得分依据(备注:专利及论文均需提交可显示作者排名的相关证明文件)。

4、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学生提交的材料予以初审、评定,最终拟获奖名单以电气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公示结果为准。

咨询电话022-83955426

附件1:(2017正式修订)电气学院研究生学业、社会奖学金评定办法.pdf

附件2:2016级学业奖学金计分表-个人提交(电子版).xlsx

附件2:2017级学业奖学金计分表-个人提交(电子版).xlsx

附件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4:(参评必须交纸质+签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材料列表(个人汇总-作为证明材料封面).xls

附件5:关于研究生严格遵守学术道德的证明.docx

天津工业大学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8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