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度优秀学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1-10-07浏览次数:204

时间:2020-10-10浏览次数:409

各位同学

现将我校2020-2021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和优良学风班集体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非定向学生(含本科生和研究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奖励类别及比例

优秀学生和先进班集体根据《天津工业大学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奖励评选办法(2021年修订)》(津工大〔2021〕80号)评定。

(一)个人奖励

1.十佳大学生

1)评选范围为本科三、四年级学生或研究生二、三年级学生;

2)评选人数为10名,在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由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组织竞评会评选产生。

2.三好学生

1)评选范围为本科二、三、四年级学生或研究生二、三年级学生;

2)评选人数不超过可参评学生总数的5%。

3.优秀学生干部

1)评选范围为当学年担任学生干部半年(含)以上的学生干部;

2)各学院评选比例不超过可参评学生总数的4%;学院下辖学生会等各类学生组织评选名额不超过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总数的8%;校团委下辖校学生会等各级各类学生组织评选比例不超过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总数的8%。

4.同一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不可兼得。

(二)集体奖励

1.先进班集体(标兵)

1)评选范围为三、四年级本科班级和二、三年级研究生班级;

2)评选比例为可参评班级总数的10%,评选名额不足1个的学院按1个评选;先进班集体标兵10个,在当学年先进班集体中评选产生,奖项不可兼得。

2.优良学风班集体(标兵)

1)评选范围为二年级本科班级;

2)评选比例为可参评班级总数的10%,评选名额不足1个的学院按1个评选;优良学风班集体标兵10个,在当学年优良学风班集体中评选产生,奖项不可兼得。

三、奖励办法

(一)学校对优秀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对十佳大学生发放奖励金每人2000元,此奖励金与各类奖学金均可兼得;对获奖班集体颁发奖牌,并对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集体分别发放奖励金每班500元,对先进班集体标兵和优良学风班集体标兵分别发放奖励金每班2000元。

(二)学校对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的表彰文件存入学校文书档案,学生个人奖励登记表由所在学院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四、相关要求

 被推荐参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学生和班级须填写以下材料:

1.十佳大学生填写《天津工业大学2020-2021学年度十佳大学生推荐登记表》(附件1),三好学生填写《天津工业大学2020-2021学年度三好学生推荐登记表》(附件2),优秀学生干部填写《天津工业大学2020-2021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附件3),先进班集体(标兵)填写《天津工业大学2020-2021学年度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附件4),优良学风班集体(标兵)填写《天津工业大学2020-2021学年度优良学风班集体推荐登记表》(附件5)。

⒉ 推荐参评十佳大学生、先进班集体标兵、优良学风班集体标兵的个人和班级须另附不少于3000字的事迹材料,竞评方式为4分钟的现场展示,竞评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材料报送

相关材料已经交给各班班长,各位学生和班长请在。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10月7日

津工大〔2021〕80号-关于印发《天津工业大学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奖励评选办法》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