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工大控制[2021]09号 “控制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基本要求 (2021年修订)

作者:发布时间:2021-07-01浏览次数:114

天津工业大学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人工智能学院

津工大控制[2021]09号、津工大人工智能[2021]1


“控制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基本要求

2021年修订)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引导和鼓励研究生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造就高层次人才,根据《天津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取得代表性成果的规定》(津工大[2021]22号)的有关规定,天津工业大学“控制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控制科学与工程学术型研究生、电子信息控制工程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电子信息人工智能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基本要求,现予以公布。

一、    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基本要求

(一)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基本要求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取得下述科研成果之一,方可申请学术型硕士学位:

1. 发表或录用1篇被SCIEI收录的国际或国内学术期刊论文;

2. 发表或录用1篇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的核心库收录的期刊论文。

3. 获得1项已授权的发明专利,要求研究生署名为前2名,且第一专利权人为天津工业大学;

4. 获得1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国家级成果要求研究生署名必须为前5名,省部级成果要求研究生署名必须为前3名,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天津工业大学;

5. 在所在学科公认的具有影响力的全国或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口头学术报告1次,且出版会议全文论文集(SCIEI收录),并且学位论文双盲送审结果达到一个A一个B或以上,所参加的会议是否符合要求由“控制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核定;

6. 承担1项与论文相关的重大专项、重大工程或重要产品研发或科技攻关项目研究成果通过省部级以上鉴定,且认定具有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排名前五名);

7. 学位论文工作在解决实际问题中有明显的社会效益,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国家级或省部级权威报刊的实名报道等),经导师和相关企业专家签字认可,并经“控制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通过;

8. 学位论文工作在解决实际问题中有明显的经济效益(50万元以上),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由该项目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的财务证明,需带有公司公章和财务专用章),经导师和相关企业专家签字认可,并经“控制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通过。

(二)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科研成果基本要求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取得下述科研成果之一,方可申请专业型硕士学位:

1. 发表或录用1篇被SCIEI收录的国际或国内学术期刊论文;

2. 发表或录用1篇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的核心库收录的期刊论文;

3. 发表或录用1SCIEI收录的国际学术会议论文,会议论文需提供SCIEI收录证明;

4. 授权1项发明专利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须经导师签字认可,并提供授权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5. 申请1项发明专利并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须经导师签字认可,并提供相应证明,且学位论文双盲送审结果达到一个A一个B或以上;

6. 获得1项省部级三等及以上科技奖励(省部级排名前五,国家级有获奖证书,行业协会奖励不予认定,且获奖第一署名单位为天津工业大学),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 承担1项与论文相关的重大专项、重大工程或重要产品研发或科技攻关项目研究成果通过省部级以上鉴定,且认定具有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排名前五名);

8. 学位论文工作在解决实际问题中有明显的社会效益,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国家级或省部级权威报刊的实名报道等),经导师和相关企业专家签字认可,并经“控制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通过;

9. 学位论文工作在解决实际问题中有明显的经济效益(50万元以上),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由该项目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的财务证明,需带有公司公章和财务专用章),经导师和相关企业专家签字认可,并经“控制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通过。

二、    其他有关规定

(一)用于申请学位的成果应与学位论文工作密切相关。

(二)硕士研究生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申请或授权专利均要求本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该生的第一指导教师,或者是其经研究生院备案的一位导师指导小组成员的教师),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天津工业大学(英文应为:Tiangong University),且论文作者含有导师或者导师指导小组成员。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须为纳入正式出版的会议论文集的论文或光盘。被录用的学术论文需提交学术期刊编辑部的书面录用证明原件,并由研究生的指导教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被认定为有效学术论文。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需提交正式出版的会议论文及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或指导教师签字确认后的检索页)。

(三)发表在预警期刊(以投稿年度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国际期刊预警名单》为准)上的论文不能作为申请学位的科研成果。

(四)未达到上述要求者,毕业时只发给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审核工作在研究生达到上述要求之后进行,硕士生从入学日期算起,最长不得超过7年可提出申请补授相应学位授予学位日期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日期。

(五)本规定自2021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执行。对于2021年以前入学的研究生,按其入学当年的相关规定执行。本规定由“控制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控制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二○二一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