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现将我院2019-2020学年度中外合作办学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外合作专业奖学金 ⒈评选范围、获奖条件、评审程序和评审材料根据《2019修订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中外合作专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见附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⒉奖励人数及金额详见《2019修订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中外合作专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二、相关要求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奖学金评定: 1.当学年必修课和限选课考试成绩有一门及以上不及格或未通过(缓考课程按实际考试成绩为准); 2.当学年未修满最低学分数; 3.当学年受通报批评处理或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或有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尚未解除; 4.在评奖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二)同一学年内,本评定细则内设置的各类奖学金不兼得,与其他单项奖学金不兼得。 附件:2019修订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中外合作专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doc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