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19-2020学年度中外合作办学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0-10-15浏览次数:376

各位同学:

现将我院2019-2020学年度中外合作办学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外合作专业奖学金

⒈评选范围、获奖条件、评审程序和评审材料根据《2019修订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中外合作专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见附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⒉奖励人数及金额详见《2019修订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中外合作专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二、相关要求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奖学金评定:

1.当学年必修课和限选课考试成绩有一门及以上不及格或未通过(缓考课程按实际考试成绩为准);

2.当学年未修满最低学分数;

3.当学年受通报批评处理或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或有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尚未解除;

4.在评奖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二)同一学年内,本评定细则内设置的各类奖学金不兼得,与其他单项奖学金不兼得。

  

附件:

2019修订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中外合作专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doc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