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9-2020学年度优秀学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0-10-10浏览次数:454

各位同学

现将我校2019-2020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和优良学风班集体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非定向学生(含本科生和研究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奖励类别及比例

㈠ 个人奖励

⒈十佳大学生:10名,在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由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组织竞评会评选产生(电气学院2名)

⒉三好学生:不超过二年级及以上可参评学生总数的5%。

⒊优秀学生干部:

⑴ 各学院评选比例不超过可参评学生总数的4%;学院下辖学生会等各类学生组织评选名额不超过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总数的8%;

⑵ 校团委下辖校学生会等各级各类学生组织评选比例不超过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总数的8%。

⒋同一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不可兼得。

㈡ 集体奖励

⒈先进班集体(标兵)

⑴ 评选范围为三、四年级本科班级和二、三年级研究生班级;

⑵ 评选比例为可参评班级总数的10%,评选名额不足1个的学院按1个评选;先进班集体标兵10个,在当学年先进班集体中评选产生,奖项不可兼得。

⒉优良学风班集体(标兵)

⑴ 评选范围为二年级本科班级;

⑵ 评选比例为可参评班级总数的10%,评选名额不足1个的学院按1个评选;优良学风班集体标兵10个,在当学年优良学风班集体中评选产生,奖项不可兼得。

三、奖励办法

㈠ 学校对优秀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对十佳大学生发放奖励金每人2000元,此奖励金与各类奖学金均可兼得;对获奖班集体颁发奖牌,并对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集体分别发放奖励金每班500元,对先进班集体标兵和优良学风班集体标兵分别发放奖励金每班2000元。

㈡ 学校对优秀学生和先进集体的表彰文件存入学校文书档案,学生个人奖励登记表由所在学院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四、相关要求

㈠ 各项奖励评选具体按照《天津工业大学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奖励评选办法(2019年修订)》(津工大[2019]177号)相关规定执行。

㈡ 被推荐参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学生和班级须填写以下材料:

⒈十佳大学生填写《天津工业大学2019-2020学年度十佳大学生推荐登记表》(见附件),三好学生填写《天津工业大学2019-2020学年度三好学生推荐登记表》(见附件),优秀学生干部填写《天津工业大学2019-2020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见附件),先进班集体(标兵)填写《天津工业大学2019-2020学年度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见附件),优良学风班集体(标兵)填写《天津工业大学2019-2020学年度优良学风班集体推荐登记表》(见附件)。

⒉推荐参评十佳大学生、先进班集体标兵、优良学风班集体标兵的个人和班级须另附不少于3000字的事迹材料和4分钟PPT多媒体演示材料;各学院应推荐参评名额见附件六,竞评会安排另行通知。

五、材料报送

交给各班班长,时间以班长通知为准。

 

附件:

  天津工业大学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奖励评选办法(2019年修订)津工大[2019]177号.doc

  天津工业大学2019-2020学年度十佳大学生推荐登记表.doc  

  天津工业大学2019-2020学年度三好学生推荐登记表.doc

  天津工业大学2019-2020学年度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doc  

  天津工业大学2019-2020学年度校级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doc

  天津工业大学2019-2020学年校级优良学风班集体推荐登记表.doc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