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本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2019年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评选研究生各项奖学金的筹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评审依据《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津工大[2014]68号)、《天津工业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津工大[2019]179号)、《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津工大电自[2018]12号)、《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研究生学业、社会奖学金评定办法》(津工大电自[2018]13号)、《“汇川技术奖学金”评奖条例》(津工大电自[2019]9号)。
2、2017级、2018级、2019级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参评,往届延期毕业的研究生不具备参评资格;
3、参评2019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须于10月9日(周二)08:00前将电子版材料提交至dqxyd308@163.com(备注:各项奖学金在评定分委会召开之前,可对2019年10月8日(含)之后的各项成果进行补交,补交对于2019年10月8日(不含)之前的各项成果的补充提交不予计分);
4、纸质版材料上交时间,另行通知,提交的纸质版文件需与电子版文件统一,如有不实的情况需要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5、提交的各项材料涉及填写四个时间阶段,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11月5日,2018年11月6日至2019年8月31日,2019年8月31日至2019年10月7日,2019年10月8日至各项奖学金评定分委会前一日下午15:00,其中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的材料用于学办对于优秀学生、优秀班集体等奖励评选办法进行综合排名使用,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11月5日的材料不计入本次奖学金评奖的加分;
6、优秀学生、优秀班集体等奖励评选办法由4D218学生办公室进行解释说明;
7、各项奖学金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学生提交的材料予以初审、评定,最终拟获奖名单以电气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公示结果为准。
奖学金评定集中答疑时间:2019年9月30日下午15:00-17:00,地点:学院4D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