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大学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2018年修订)

作者:发布时间:2019-02-23浏览次数:304

 天津工业大学文件



津工大[2018]150号                       

 签发人:杨庆新

天津工业大学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2018年修订)


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办理入学手续,根据天津市《关于建立健全我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通知》(津政发[2007]56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是指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在开学报到期间无法交纳学费和住宿费,学校开设“绿色通道”先为其办理入学手续。主要包括:缓交学费和住宿费、减免学费。

二、本办法适用于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新生。

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新生,可以申请缓交学费和住宿费:

㈠ 已办理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暂时不需要交纳学费、住宿费的;

㈡ 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足额交纳学费、住宿费的

四、符合《天津工业大学关于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的管理规定(2015年修订)》(津工大[2015]143号)要求的本科新生和符合《天津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津政令第25号)要求的研究生新生,可以申请减免学费。

五、绿色通道办理程序

㈠ 学生申请。符合缓交学费和住宿费、减免学费条件的新生在报到当天凭相关证明材料向本学院提出“绿色通道”入学申请。

已办理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新生,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受理证明申请“绿色通道”入学,并填写《天津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缓交学费和住宿费申请表》(生源地贷款新生专用)。

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足额交纳学费、住宿费的新生,持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申请“绿色通道”入学,并填写《天津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缓交学费和住宿费申请表》。

符合学费减免条件的新生持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学费减免,并填写《天津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减免学费申请表》。

㈡ 学院审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和研究生工作部分别对本科和研究生新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报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㈢  学校审批。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审核申请学生的材料,确定缓交学费和住宿费金额或减免学费金额,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㈣ 学生持已经签署审批意见的缓交学费和住宿费或减免学费申请表到财务处交纳其他杂费。

六、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天津工业大学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管理规定(津工大[2008]120号)》同时废止。





天津工业大学

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