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现将我校2017-2018学年度本科生校级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校级奖学金
校长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根据《天津工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2018修订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校长奖学金综合测评评定细则》《2018修订电气学院单项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见附件)评定。
二、社会奖学金
(一)中外合作专业奖学金
⒈评选范围、获奖条件、评审程序和评审材料根据《2017修订电气学院中外合作专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见附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⒉奖励人数及金额详见《2017修订电气学院中外合作专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二)汇川技术奖学金
⒈评选范围、获奖条件、评审程序和评审材料根据《天津工业大学“汇川技术”奖学金评选条例》(见附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⒉奖励人数及金额:特等奖1名,每生8000元;一等奖7名,每生6000元;二等奖12名,每生4000元。
三、相关要求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奖学金评定:
1.当学年必修课和限选课考试成绩有一门及以上不及格或未通过(缓考课程按实际考试成绩为准);
2.当学年未修满最低学分数;
3.当学年受通报批评处理或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或有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尚未解除;
4.在评奖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二)各类社会奖学金不能兼得;社会奖学金与校内奖学金只可兼得荣誉,不能兼得奖金。
附件:
2018修订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校长奖学金综合测评评定细则.doc
2017修订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综合测评竞赛加分附录.doc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