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7-2018学年度市级推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8-10-20浏览次数:340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关于做好我校2017-2018学年度市级推优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做好天津市高等学校2017-2018学年度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津党教〔2018117)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7-2018学年度我校市级推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级推优

(一)推优名额

市级优秀学生33名(我院2名)、市级优秀学生干部14名(我院1名)。

(二)评选范围

我校二年级(含)及以上全日制非在职学生(含本科生和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

1.市级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理想远大、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不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要求进步,思想上积极向上,有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

2)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热爱专业学习,敏于求知、勤于学习、敢于创新、勇于实践,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提升综合素养,掌握事物发展规律,心无旁骛求知问学,学习成绩、综合测评在班级名列前茅,有学术研究的意识和能力。

3)全面发展、身心健康。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能够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自觉提高自身审美和人文素养,参加体育锻炼,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要求。

4)严于律己、品格高尚。模范遵守校规校纪,热心班级建设,关心同学,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及和谐校园建设,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做到诚实守信、品行优良、恪守公德、为人友善、乐于助人、积极向上。

5)曾获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称号。

6)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2.市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优秀学生”的标准要求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或学生会、学生社团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愿意为同学服务,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坚韧不拔、甘于吃苦、勇于担当,积极组织、带头参与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为学校、院系和班级工作作出较大贡献,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真正做到严于律己、知行合一、刚健有为、自强不息。

(四)奖励办法

 “市级优秀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由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颁发荣誉证书。

(五)相关要求

1.各学院应成立院学生奖励评审小组,由学院院长或部门负责人担任评审小组组长。评审小组组长可根据工作需要召集学院党委副书记、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辅导员、班导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评审小组并开展工作。评审小组具体负责学院优秀学生和先进班集体奖励的初评、推荐及院内公示、异议调查等事宜;校团委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2.采取差额评选方式择优推荐。

1)市级优秀学生:各学院应在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初审的基础上选拔优秀学生作为候选人(其中市级优秀学生分配名额≥3的,候选人人数应在分配名额基础上加2;否则应为分配名额的两倍)进行差额评选,最终按附件1分配名额上报;

2)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各学院(部门)应在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初审的基础上选拔3名优秀学生干部作为候选人进行差额评选,最终选拔1名上报。

3.请各学院、相关部门认真做好组织宣传工作,并在评定过程中做到“四公开”:评选条件公开、获奖名额公开、评选办法公开、获奖结果公开。在学生申请、班级推荐、民主评选的基础上,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师生监督并公示3天。

4.材料报送:

请各位申请的同学于1022日(星期一)8:30-17:00按以下要求上交相关材料。

1)纸介版材料:交到学办4D218蔡老师处。

 ①附件2:2017-2018学年度天津高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纸介版一式两份;

 ②附件4个人2000事迹材料纸介版一式一份;

2)电子版材料:文件包(以“班级姓名-市级推优材料”命名)发498964664@qq.com蔡老师邮箱。

 ①附件2子文件:以“学生姓名-优秀学生”、“学生姓名-优秀学生干部”格式命名;

 ②附件3子文件:以“学生姓名-2017-2018学年度市级推优汇总表”格式命名;

 ③附件4子文件:以“学生姓名-优秀学生-个人事迹”、“学生姓名-优干-个人事迹”格式命名。

电气学院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2:2017-2018学年度天津高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doc

附件3:2017-2018学年度市级推优汇总表.doc

附件4:个人2000字事迹材料基本格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