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关于评选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依据学校工作布置,现将2018年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安排通知如下:
1、评审依据《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津工大[2014]141号)和《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2017年修订)》(津工大电气 [2017] 研1号)(简称“实施细则”,附件1);
2、2016级、2017级、2018级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参评,延期毕业的研究生不具备参评资格;
3、参评2018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须于10月16日(周二)15:00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4D308,孙老师处: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计分表》(电子版,见附件2)及所有相关佐证纸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材料列表》(纸质,见附件3)由申请人填写后,作为佐证材料封面,不能准时提交相应佐证材料的,一律不予加分,过期不予补充;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申请人手写签名,推荐人签署意见并手写签名,审批表上所有日期请均不要填写,电子版同时报送;
4、由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学生提交的材料予以初审、评定,最终拟获奖名单以电气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公示结果为准。
咨询电话022-83955426。
天津工业大学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8年10月11日
附件1:(2017正式修订)电气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pdf
附件2:研究生国家及社会奖学金计分表(2017年)-个人提交此自评清单(交电子版).xls
附件3:研究生国家及社会奖学金材料列表(个人汇总-作为证明材料封面).xls